南京地区拆迁补偿律师

发布日期:2017-08-30 11:36:47 文章来源:
南京地区拆迁补偿,要钱好还是要房好?
简单来说,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原则上被征收人都有权利自己选择补偿方式,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供选择的补偿方式一般是根据相同地段房价以及评估结果给予货币补偿(钱)或产权调换补偿(房子),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还有可能是宅基地迁建安置,并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大量的案例来看,货币补偿数额往往远低于重新购置相同地段房屋的价额,而产权调换的房屋又常常拖上好几年都建不完.
再加上政策调整下略显低迷的房产市场现状,很多被拆迁人在选择补偿方式时犯了难,到底是选房好,还是直接拿钱好呢?
京尚拆迁律师为您做个简单的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先来说说货币补偿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主要的优势在于履行期相对较短,一般情况下拆迁方都会如期给付,并且早在房屋拆迁工作进行前,该部分补偿款项就应该已经到位,基本不存在无法履约的情况.另外,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既可以选择购买其他地段的商品房,也可以用于购房以外的用途,用途更为广泛,应急性更好.
但选择货币补偿也不是只有利没有弊的,就如我们开头提到的,就现状来说,拆迁方根据实际评估结果给出的货币补偿价格往往远远低于房屋市场价,被拆迁人想要单纯凭靠补偿款重新购置商品房的,在不降低原有居住水平的前提下很难实现.实际上,这样有违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补偿原则,但这种状况短期来说很难改变.
再来说说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般情况下,相较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的方式从表面上来看更加的安稳,居住面积一般不会明显缩水,置换面积与原有居住面积比往往大于1:1,长远来看似乎比货币补偿要实惠很多.
看到这大家先不要急着下定论,由于大部分拆迁项目都是“先拆后建”,被拆迁人的房子被推倒时,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子还没建好甚至还没开始规划,类似于商品房购买中的“期房”,交房之日遥遥无期.如果被拆迁人另有住房的还好说,如果被拆迁人等着搬进回迁房,那么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居无定所,只能租房度日.而拆迁方给予的过渡费往往很少,难以与实际需要支付的租房费用相平衡,被拆迁人在过渡期的居住水平和生活水平很可能会大幅下降.
此外,即使如期交房了,产权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也是个未知数,这就要求被拆迁人在协议上签字前一定要看清所有条款,部分情况下合同中会明确约定交房两年或几年后左右办妥产权证书,如无约定的,被拆迁人什么时候能拿到产权证就很难预期了,而没有产权证,被拆迁人可能在日后的居住或交易过程中会遇到更多麻烦.
律师说法
实际上,房市不断在变化,货币也会有升值贬值,对被拆迁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斟酌长短,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另外,在拿到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逐条逐款看清,尽量保证所有可能的情况都在协议中注明,避免拆迁方以种种理由违约时,自己缺乏维权的依据.
最后,东银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无论选择哪种情况,都一定要先弄清合理的补偿范围,做到心中有数,认为补偿安置条件明显过低的,千万不要先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避免错失维权的黄金时机,致使自己为了争取合理补偿浪费更多的时间精力